第61章第六十一页
方知漓这天要去见导师,孟嘉珩送她过去后,顺便见了见以前的朋友。听说他结婚了,对方还挺惊讶的,毕竞他不像个会成家的男人。看在他中文不太好的份上,孟嘉珩也懒得多纠正,只是说:“我们一起长大,她是我很早就认定的伴侣。”
聊了几句,孟嘉珩去接人,却见到她身后跟了个碍眼的玩意儿。Eric是方知漓导师的儿子,拥有一头白金色的卷发,眼睛很漂亮,像宝石,他见到方知漓的第一眼,就陷入了爱河,还特别直球地用蹩脚的中文说了我爱你。
孟嘉珩也是某次和她聊视频的时候看见了Eric,在他眼里,Eric真的像条狗一样阴魂不散的。
他不会把这种花枝招展的洋狐狸放在眼里,但这不代表他真的不在意。他很烦。
方知漓很早就拒绝过Eric,她手上的戒指也从来没摘下来过,漂亮精致的蓝钻闪得男生有一瞬间的脆弱,她没有心软,而是很冷酷地拒绝了他的喜欢:“推歉,我结婚了,我也很爱我的丈夫。”
但Eric还是不肯放弃,他没有特别地打扰过她,只是每次见到她,眼睛都亮亮的,和邻居家的大金毛简直一模一样。
“万一你和他离婚,可以看看我,我可以不要名份的,姐姐。”他其实压根不相信方知漓结婚了,毕竞她口中的丈夫从来没出现过,至于戒指,谁还没个戒指了。
看在这小狗平时还算有分寸,没有太过黏人的份上,方知漓对他还算是好脸色。
她已经看到了孟嘉珩,没什么耐心地对Eric说:“这样的话别再说第二次,我很爱我的丈夫,我们不会离婚。而且我听了会不高兴,他也会不高兴。”Eric立刻道歉,随而用那双大眼睛欲言又止地看着她,过了好一会儿,才小声嘀咕了一句:“身为你的丈夫,怎么能在你面前流露不高兴的情绪,他一点都不好。”
这小绿茶心眼还挺多,但方知漓压根不吃他这一套。她也懒得搭理,孟嘉珩等着她,高挺的鼻梁上还架着冷冷的墨镜,等人来到面前,他牵住她的手,目光似是漫不经心心地扫向那只白毛狗。Eric没想到她真的有老公,不知道是被男人不善锐利的视线吓到了,还是心碎了,就这么呆愣地站在原地,有些可怜。方知漓的目光从Eric身上收回,再次打量孟嘉珩,想的是穿搭这件事。Eric年龄还小,才19,穿搭典型的男大学生风格,简单宽松的灰色卫衣,套了一件复古的黑色夹克,松松垮垮的工装裤下踩着运动球鞋,很青春,很休闲而且明显是心机地打理过,头发喷了发膜,戴了些小配饰,每一处都彰显着小男生暗戳戳的心思。
但方知漓想到高中那会儿,孟嘉珩大部分时候也喜欢随意套件卫衣。他不需要特地打扮,就那么随意地站在那,松弛散漫的帅气,凌厉深邃的眉眼间混合着与生俱来的高傲,宽肩窄腰,腿也长,就是天生的衣架子。甚至还有男生偷学他的穿搭,只不过他们再怎么模仿,都没有他随意套件卫衣来得夺目。
而如今的男人愈发成熟稳重,大部分时候都是西装革履,从头到脚都是高定,尽是不可一世的精英败类气质。
方知漓忽然发现,她以前觉得男生穿卫衣好看,或许只是因为那个人是孟嘉珩而已。
现在有个穿卫衣的,阳光蓬勃的Eric,她却没有想要多看一眼的意思,反而更喜欢孟嘉珩这成熟败类的模样一一
想来想去,也终于明白。
她所谓的审美,是随着孟嘉珩变化的。
不过她这模样看在孟嘉珩眼里,倒是“歪曲"成了另一种意思。他脸色寡淡,说出来的话更透着点阴阳怪气:“怎么,舍不得那狐狸精?”“嗯?”
方知漓回过神,触上他凉飕飕的目光,顿时笑得花枝乱颤,甚至还有些停不下来的意思,孟嘉珩松开牵着她的手,略带强硬地将人搂到怀里,掌心紧贴她的腰,重重揉了下:“这么开心?”
“你干嘛喊人家狐狸精啊。”
每次听见他说Eric是狐狸精,方知漓是真心觉得有些好笑。孟嘉珩身为男人,自然能看穿Eric的那点心\机,语调凉凉:“打扮得花枝招展的,还不算狐狸精?”
“你跟一个小孩儿计较什么。”
方知漓嗔了他一眼,但还是决定哄哄她老公,伸手摸了下他的喉结:“我刚才是觉得,你今天这身很好看。”
孟嘉珩也蛮傲的:“我穿什么不好看?”
方知漓盯着他:"你把墨镜摘了。”
孟嘉珩没听她的话:“干什么?”
“让我看看你的眼睛是不是在笑。”
孟嘉珩稍稍低头凑向她:“你自己摘。”
方知漓原本是逗他的,听见这话,她伸手将他的墨镜往上推,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撞上那双多情含笑的黑眸,像是被蛊惑般,她心跳咚咚的,还没说什么,他扶着她的后颈吻了过来。
鼻息缠绕,她被他吻得忍不住发笑,唇角翘着往后躲了下:“全世界的醋都被你喝了!”
他也懒得多狡辩什么,压根不容许她躲开,将人勾进怀里继续吻。金灿灿的落叶铺满了整个安静的校园,几乎没有学生路过